可是30年来的实践表明,首长负责制容易导致权力过分集中,滋生腐败。
管理的方式包括与司法部共同制定公共政策、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进行检查、对大量的案件请示进行批复等。1、三个抽样法院审务公开实践的比较(1)法院概况和法官信息的公开(见表1)表1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院概况 公开了本院管辖区域和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办公地址、邮编、路线图,以及来访立案接待时间和监督电话 公开了本院和内设机构的职责、办公地址、邮编、路线图,以及办公时间和联系电话 公开了本院法律地位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以及各内设机构的联系电话法官信息 公开了审委会委员姓名、照片和职务,未公开其他法官信息 公开了现任院长信息,其他法官信息未公开 未公开(2)审判管理依据的公开(见表2)表2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开辟中国法律法规信息系统,可查询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各省地方性法规、规章 链接中国法院网,可查询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各省地方性法规、规章 链接中国法院网,可查询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各省地方性法规、规章本院制定的审判指导意见 未公开 公布了《关于防范和治理虚假民事诉讼行为的若干意见》等两项文件 未公开审判管理制度 未公开 公布了本院制定的《关于规范案件质量若干问题的规定》、《案件质量评查管理规则》、《司法绩效综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院长接待日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 公布了本院制定的《案件流程管理操作规则(试行)》、《审判庭、合议庭工作规则(试行)》、《昆明人民法院工作纪律规定(试行)》等管理制度诉 讼指 南 公开了诉讼信访指南、诉讼风险告知和诉讼收费标准,提供诉讼文本格式下载,开辟网上立案 公开了诉讼信访指南、诉讼风险告知和诉讼收费标准,提供诉讼文本格式下载 公开了知识产权案件和涉外案件起诉提示、申诉和申请再审立案指南、执行和申请保全立案指南,以及诉讼收费标准(3)审判管理的过程和结果公开(见表3)表3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流程信息 允许当事人网络查询案件流程信息。
这种立法安排在以行政方式管理审判的传统模式下是可行的,可以赋予审判机构对审判活动进行管理的巨大权力,但如继续适用于当下审判管理与审判权的关系,则可能导致审判实践中的认识偏差和操作混乱。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第11条,就作出了如下授权: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5)其他应当公开的,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维护法院形象的管理活动。这是我国法院系统审判管理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审案法官对不当干预的抵御能力是非常弱小的。
因此,我们对于审务公开制度的设计,更应该关注审判管理这个核心内容,不能避主要矛盾而言他。这些内容,可以通过网络报刊媒体、公众代表参加的分析会等载体予以公开。[3]其中大多数原告的诉求,是为了获得权利保护及经济赔偿。
但这些临时性措施并不能缓解法院的窘境。实际上,加强行政诉讼,说明当地政府正逐步接纳依法行政的号召。[12]如果说来自地方党政的支持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一条腿,那么将进展公诸于媒体则是另一条腿。Chen Feng and XüXin,‘Active Judiciary:Judicial Dismantling of Workers Collective Action in China,China Journal,No.67 (January 2012),pp.87-107.[2]SeeTomGinsburg,The Judicialization of Administrative Governance,inT.Ginsburg and A.Chen,eds.,Administrative Lawand Governance in Asia,NewYork:Routledge,2009,p.4.[3]从1998年开始,中国行政诉讼的数量趋于稳定,参见朱景文主编:《中国法律发展报告:数据库和指标体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29页。
更重要的是,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之后,他们会调整行政机关的运作方式,以使其不仅更符合法律的要求,也更能被公众所接受。这给不了解行政诉讼的官员造成了心理压力。
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他们也会更加尊重法律的规定。在一些案件中,还可以看到人们通过互联网来动员跨社区甚至是跨省的力量。在此过程中,法院行使其职权的范围扩大了,这表明在国家法律的践行过程中,法院的角色已经不能再被忽视了。进入专题: 司法创新 行政诉讼 。
[7]然而一旦开始公开审判,法院就可能难以控制案件在其后的发展。出庭意味着他们跟上了依法行政的要求,意味着他们在倾听来自民众的声音,意味着他们开始熟悉其行政决定和行为的法律依据,进而表明他们是负责任的。通过实行大调解以及更好地与党政部门合作,法院只是努力做好纠纷解决的工作。至于意见的内容,则涉及了行政诉讼的重要性、增进依法行政、实现司法为民以及改善司法环境等方面。
具体而言,法院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并促请市党委与法院联名发布这个意见。由此,法院极大地提升了自己的合法性和权威。
然而,旨在规范国家机关行为的法律法规的施行效果却不佳。它坚称改革的进程需要由法院推动、党委促成、政府主导,其强调的重点是有效地化解纠纷,而不仅仅是博得法院的独立与权威。
从法院的角度来看,这使得其推动的调解——亦即行政和解——很难实现,因为行政机关的诉讼代理人没有权力决定是否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鉴于中国广袤的国土和巨大的地区差异,如果想全面而精准地展现中国的法治发展,一个地区的数据显然不够。为了维持法庭秩序,T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调动所有的法警,如果不够,则会向当地的公安寻求警力支持。本文对司法创新的研究,主要通过查阅内部资料和访谈法官、官员来展开。法律及关于依法行政的各种指示,并没有改变同级的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法院的高级官员的最终任免权。加上法院有时也会做出不利于行政机关的判决,[14]这些都向公众强有力地表明法院并不只是一个橡皮图章。
法院成功地将其要求与这一阶段党的核心考量因素——社会稳定——联系到一起,因此获得了积极的回应:分管政法事务的市委副书记和市长都认同法院的意见,并将其转发给了当地所有的党政部门,他们还在被转发的《意见》上批示:被诉的行政机关应当完成应诉之责,执行法院的判决,且不得非法干预行政诉讼。[6]同时,为防止伤亡或暴力事件发生,市委市政府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在××县,如果行政机关负责人两次缺席行政诉讼,他就将被免职。就算它期望任何形式的独立,也只是独立于同级的其他政府部门,以及在诉讼过程中能够排除非法的干扰。
当高级官员出庭并回答法官的询问时,无论最后的判决如何,法院的权威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进一步说,让行政官员出庭也使得行政和解更容易达成。
从2005年到2007年,T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政府下发了四个通知。因此通常可用败诉率加撤诉率之和来衡量原告的获胜机会。在研究中,我关注了T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处的制度环境及其夹在法律与行政机构之间的两难境地。因此,2006年一把手出庭应诉的案件数量较之2005年猛增143%。
有了党的支持,法院会设计出一些司法创新措施,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发出司法建议以及创造性地适用法律等。恰如一份法院的内部文件中所写的: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是官员的一小步,法治的一大步。
【摘要】在T市的司法实践中,处于法律与行政机构之间的中级人民法院常常通过寻求党委的支持来推进法院工作,增强司法权威。如果法院不这样做,它们的声誉和正当性、合法性都将受到损害,因为它们看起来很软弱,而且会被认为不过就是当地政府的传声筒罢了。
一、法院推动司法创新的环境和前提(一)处于法律与行政机构之间的法院从1990年代起,法治,尤其是依法行政,已经不再是一个口号,而是实实在在成为了国家的重要目标,特别是行政立法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而另一方面,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也就不能够理解相关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或者不合理性。
统计数据显示,从1990年到2009年,全国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从12040件上升到120530件,增幅近10倍。[12]参见Carl Minzner,Riots and Cover-Ups:Counterproductive Control ofLocal Agents in China,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Law,Vol.31 (2009),p.53。文件还列举了一些滥用权力的行政行为以及它们对和谐社会的不良影响,例如征地拆迁、企业重组、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以及自然资源的管理和利用等纠纷。作为该通知的深化,市政法委和人大还联合下发了一个指示,细化了属于重要案件的类型:(1)行政机关在当年被诉的首例行政案件。
贺欣,单位为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而出庭本身则显示了官员对于民众诉求的重视。
[7]See Su Yang and He Xin,Street as Courtroom:State Accommodation of Social Conflicts in South China,LawSocietyReview,Vol.44,No.1 (2010),pp.157-184.[8]参见杜萌:《政府发文将出庭率纳入考核逼官出庭,法院千余件司法建议促官出庭》,载《法制日报》,2007年9月19日。本文考察了T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党及行政机构之间的互动。
发布意见也说明市政府对于省委书记的个人指示有着相当严肃认真的态度。换句话说,法院积极响应看似与司法独立相冲突的大调解的号召,获得了更多的权力。